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教育广大党员牢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进一步坚定初心使命;组织和引导职工拥护党的纲领、服从党的领导;鼓舞动员全院上下总结历史经验、创新思维模式、推动医院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奋力开创大西安追赶超越新篇章,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平台特推出《百人讲党史》栏目。
大家好,我是西安市妇幼保健院第二党支部党员李琛,今天我给大家朗读党史小故事《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
1920年,李大钊、蔡和森等革命先驱多次在《新青年》上发表文章,呼吁妇女冲破封建礼教,树立自主精神,争取自身解放。
1921年9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女界联合会也在《新青年》刊发“改造宣言”,明确提出:“要求女子得入一切学校上学,与男子受同等教育,要求女子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从事其他一切政治活动的权利,男女同工同酬等,其次是帮助成年女子一切言论行为概不受父母、翁姑或夫的干涉。”
“改造宣言”发布后,蔡和森、李达、向警予等人多次聚会,研究、探索“妇女运动”的宗旨目标、发展方向等。经集体讨论,拟出一份关于妇女运动的报告,准备提交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1922年7月,党的“二大”审议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显示出共产党人对“妇女运动”的认知已不再局限于男女平等、经济独立、婚姻自由等具体问题,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针,发动、领导妇女在社会阶层、斗争实践、自身解放中提升地位,发挥能力、实现价值。
根据《决议》要求,中华妇女联合会创办了第一份机关报《妇女声》,李达、蔡和森、向警予等人亲自撰写、编审解读、宣传《决议》的文章,邵力子、沈泽民、沈雁冰等知名人士也在《妇女声》多次发表支持《决议》的稿件。不久,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的党组织也相继创办《妇女周报》《妇女之友》《女星》等报刊。据统计,1922年至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出版的妇女报纸、杂志多达18种,这些报刊导向明确、立场坚定地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与妇女运动,在唤起妇女觉醒,促进妇女解放进程中发挥出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