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是中国人团圆的节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点节点违规违纪的高发期,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院监察室提醒全院干部职工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十个严禁”有关纪律规定,以实际行动纠“四风”,树新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节俭祥和的节日。院监察室重申以下纪律:
1. 严禁公款吃喝;2.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礼金、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3.严禁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4.严禁公款吃喝和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内部餐厅及培训中心等场所;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6.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7.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8.严禁使用公车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节日礼品。
祝您及家人过一个幸福、廉洁、愉快、平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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