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拟对我院两部医用电梯进行年度维保,以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专业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保项目。
2.采购需求:保障我院两部医用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3.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4.采购预算:12000元(两部)。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参数V≤2.5m/s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V≤2.5m/s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T)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2年,每年度1份);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3年7月4日。
时 间:8:30-11:30,14:30-17:00。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含法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73号,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4.接受现场勘察、说明。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联系人: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设备科王倩。
电 话:029-87251978。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