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10月25日下午,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召开了全市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线上培训会。
会议由副院长相晓妹主持,托幼办主任董宁对托育机构卫生评价的基本标准、登记和备案办法及相关文件的政策、标准、方案做了详细的解读,并学习了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的通知》会议精神。
相院长对此次培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提高认识,认真领会中、省、市各项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二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衔接;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0-3岁婴幼儿卫生保健工作扎实有效,做到更细更高更严。
全市16个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47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