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应用,同时户外活动时间少、学习负担重等诸多因素,导致儿童眼睛问题逐渐增多。为此,眼科门诊中儿童数量也随之增加,在实施诊治过程中,散瞳验光为一项主要诊治方式。但每次说到散瞳,好多家长便如临大敌,顾虑重重,盲目拒绝。其实散瞳验光是一项相当科学的诊疗措施,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实施散瞳验光主要目的在于放松眼部肌肉,使紧张、疲劳的眼部得以放松,进而获得真实的眼睛屈光状态 。眼部调节功能为主要影响验光准确性因素,尤其是学龄前儿童,其睫状肌调节能力超强,对验光准确性干扰显著。有研究数据显示,学龄前儿童在实施散瞳验光前后,其主要变化差异为球镜与等效球镜度数,差异可达1.5D-7.5D(即150度-750度)。为此,在对儿童实施验光过程中,应使用极为有效的睫状肌麻痹剂散瞳,进而保证其屈光状态真实性与有效性。
一般来说,散瞳药物对眼睛没有危害,因为这些药物的作用都是暂时的。散大的瞳孔可以恢复,只是不同的药物恢复时间有所区别。用散瞳药后,由于瞳孔散大,调节麻痹,会出现暂时性畏光、视近不清等,均属正常现象。
常用的散瞳药物主要有阿托品眼用凝胶、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赛飞杰)、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等。
这些药物的主要区别在于作用开始和恢复的时间,以及对睫状肌麻痹的程度不同。一般用阿托品散瞳需要3~4 周(慢速散瞳)才能完全恢复;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赛飞杰)一般3天左右(中速散瞳)恢复,而用复方托吡卡胺6-12小时(快速散瞳)左右即可恢复。具体选择何种散瞳方式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切不可自行操作!
散瞳后的不适感主要是由于瞳孔变大及调节不足导致的,表现为怕光和视近模糊。光线特别强烈的时候,建议佩戴太阳镜或佩戴太阳帽适当遮挡光线。由于视近模糊,一般建议不要看书写作业、看手机等。需要强调一点,不是说散瞳后见了强光或者看了书就对眼睛造成损害,只是这些情况可能会让不适感加重,建议在能接受的范围内正常生活就行。
以上是散瞳验光在屈光检测中的重要意义 。在眼科诊治中,儿童青少年一旦出现配镜过矫或欠矫情况,对其视觉发育将会构成一定威胁与损害,散瞳验光既是屈光矫正的基础,又对弱视儿童视觉功能恢复存在一定影响,同时又是调节性斜视治疗基础。敬请家长朋友们要科学正确对待散瞳验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