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
1、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向群众学习、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四、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
1、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三)实事求是。
(四)民主集中制.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3、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4、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五、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
(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
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
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5年9月王岐山到福建调研时,谈到党要管党从严管党时提出,纪检监察部门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八条禁止: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八、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