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按照国家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整体防控工作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前提下,保障复工复产过程中妇女儿童的就医需求,同时避免或减少妇女儿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机会,尽最大可能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安全,针对目前潜在的感控风险,我们再次调整就诊流程,现将就医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恢复门诊业务
(一)如非必需,尽量减少来院就诊频率以防交叉感染。
(二)其他必须来院就诊者,可以提前拨打相应就诊科室电话预约或进入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挂号就诊界面预约挂号。
(三)我院不设发热门诊,请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预检分诊流程
(一)来院就诊的患者及陪人必须接受下方的“西安一码通”扫码核查,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行预检分诊。
(二)所有患者及陪人进院前均须如实填写“西安市妇幼保健院就诊承诺书”。为缩短您现场填写等候时间,您可在就诊当日来院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填写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当日有效,次日须重新填写)。
(三)微信扫码填写、提交就诊承诺书,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完成信息核验工作。
(四)如实回答预检分诊人员关于流行病学史相关问询。
(五)测量体温,持身份证实名就诊。
(六)无智能手机人员(老人、儿童等)凭身份证实名就诊。
三、就诊时注意事项
(一)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请勿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做好个人相关防护措施。
(二)如实填写就诊承诺书内容并配合接诊医生查看(注意:每天只能填写一次,且提交后不能修改提交前请认真检查),若故意隐瞒情况,患者及陪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就诊承诺书可提前填写、提交,预检时重新扫码即可出示,拒签者医院不予接诊。
(四)请如实告知医护人员:
1.有无14天内在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或其它有病例报告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有无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有无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有无聚集性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患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有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五)妇女儿童是易感人群,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原则上只能1人陪同,如有发热或有上述第(四)条情况的,请勿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六)候诊时人与人间距大于1米。
四、电话咨询及预约
我院在工作日提供电话咨询及预约,咨询预约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儿童保健科: 029-87255677
妇女保健科: 029-87217633
围产保健科: 029-87263876
妇 科: 029-87369569
眼 科: 029-87369576
口 腔 科: 029-87253251
以上安排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和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请以医院最新通知为准。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