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现拟聘用有工作经验的儿童保健专业一名:
一、基本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语言流利,能讲标准的普通话,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30-35岁周岁,技术精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儿童保健医士以上资格证,熟悉办公自动化,语言表达和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月薪及其他福利待遇。单位缴纳社保,节假日休息,单位有职工食堂。(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三、联系方式: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竞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到我院人事科面询(地址:西大街73号,710002)。
联系电话:029-87365545 联系人:马老师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