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决定招聘电工两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持有上级相关部门颁发的《高/低压配电证》和《上岗证》。
2、能够独立操作上下水管道维修及电路维修,有中央空调与燃气锅炉操作经验优先。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电工工作。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及其它不良行为。
4、45周岁以下。技术精湛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下岗工人优先。
二、工资待遇:面议。
三、联系方式: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竞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邮寄至我院人事科(西大街73号,710002),或打电话87365545转8102咨询。
二O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