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进行《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检查
按照《西安市卫生局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违法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市卫便函〔2013〕125号)要求,莲湖区紧急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于2013年9月5-9日对莲湖区全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查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册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尤其是核对出生证编码及产妇姓名,是否做到人证对应;出生证发放数目真实性;检查《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领取发放登记表的填写、废证管理,费证率;是否证章分离等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相关违法事件查处情况的通报,莲湖区此次《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了《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流程、申领、转运、发放、签发、库存情况,强调了证章分离制度、专人管理制度、废证相关信息登记和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出生医学证明》损毁、丢失、造假、用假、贩假等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