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婚前保健工作规范》,提高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西安市于2012年3月16-18日成功举办了“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西安市卫生局妇社处处长刘璐主持培训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此次培训会还特别邀请了陕西省妇幼保健院遗传室主任、主任医师强荣,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科主任、主任医师李芳作为本次培训班的授课老师。其他参会人员有市妇幼保健院、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务人员及符合条件拟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共计八十余人。
首先,刘璐处长对我市婚检工作开展、进展及现状进行总结,指出目前工作中的不足,要求与会人员要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与动员,力争在2012年使婚检工作有所突破。刘处长还针对《婚前保健规范》以及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基本标准进行阐述和解读。
接着,强荣主任和李芳主任从以下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详尽细致的培训:婚前卫生指导与咨询;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技能;遗传病、传染病、精神病、重要器官疾病的婚育意见;婚前保健工作质量管理;婚前医学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结果分析;婚前保健工作的法律规定;婚前医学检查的注意事项及重点环节检查要求;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范填写;女性生殖器官疾病与婚育医学意见;男性生殖器官疾病与婚育医学意见等。此次培训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学员们指出通过此次培训不仅知晓了婚前医学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更从专业知识方面对自己是一种充实和提高。
此次培训为提高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