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展2011年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西安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在西安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勇、副院长宋晓彬和副院长陈艳妮的带领下,于2011年12月20日-30日对我市13个区县的区县卫生局、妇幼保健机构、1所二级(或县级)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机构和1所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考核。
在本次考核过程中,督导组成员均能够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严格、认真地督导检查,能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现场指导与纠正,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卫生工作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〇一二年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