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0—16岁残疾儿童少年免费基本康复服务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02 15:36:29  阅读:5410 次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1、有西安市户籍(含西安市居住证),年龄为016周岁;

2、有康复需求,经市级定点评估机构确诊并有康复潜力;

3、生命体征平稳且家庭成员配合;

4、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孤独症谱系障碍、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少年儿童。

二、项目申请流程:

1、申请 监护人持定点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户籍(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区(县、开发区)残联申请。持居住证家庭的残疾少年儿童,还须提供户籍所在区县残联及开发区负责残疾人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康复救助的转介证明。儿童福利机构的残疾少年儿童由所在机构出具证明,提出救助申请。

2、审核 区县残联及开发区负责残疾人工作的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残疾少年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属于低收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联及开发区负责残疾人工作的部门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做出认定。

3、服务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少年儿童,到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训练注册登记,享受康复服务。

4、结算 积极推进利用《西安市互联网+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数据进行结算。经费拨付由市残联根据《服务平台》中康复训练登记注册实际人数及送训情况,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费,市财政局审核后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送训费由定点康复机构按月代发并做好登记。

5、信息录入 区县残联及开发区负责残疾人工作的部门、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须将相关档案材料录入《服务平台》。

三、2021年度项目救助对象监护人申请项目前应知晓:

1、系统需录入申请儿童基础个人信息,监护人需确认项目在训期间不能变更。一旦通过审批,原则上不能改动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三类人员(低保、低收入、建档立卡户)等关联项目经费的重要基础信息。居住证类别、三类人员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提交规范证明资料。(注:基础信息为《西安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申请审批表》中全部个人信息)

2、根据定点评估医院出具可以适配矫形器的评估意见,监护人在申请手术或脑瘫类别要一并申请矫形器,即对于申请人健康状况不佳个体情况,尤其是6岁以下儿童,监护人谨慎考虑是否能够坚持考勤打卡康复训练,建议监护人确认申请人健康状况稳定后再享受项目。康复机构应观察注意在训残疾少年儿童健康状况,在保障救助对象生命健康前提下,做好康复训练服务工作。

3、手术+矫形器适配或脑瘫训练+矫形器适配,且只可在同一家医院享受,不能由两家医院分别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