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在30至64周岁(含),自2018年9月1日起,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市级机关、碑林区户籍、国际港务区户籍、非西安市户籍但工作单位或居住在西安市的适龄妇女每三年一次的免费“两癌”筛查工作。
二、筛查内容
健康教育与咨询、医学检查(病史采集、临床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及辅助检查等)、医学建议、阳性病例转诊、随访等。
三、注意事项
参加筛查的妇女需提供以下资料:
1.碑林区户籍:受检者应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面)
2.国际港务区户籍:受检者应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癌筛查回执单(户口本应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面、回执单由新筑或新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
3. 非西安市户籍但工作单位或居住在西安市的妇女:受检者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和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居住证各复印正反面、户口本无需复印)、或工作、居住证明(工作单位、常住地社区出具)原件。
4.市级机关:单位报送人员名册至我院医务科后,按预约时间前来(受检者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