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

发布时间:2017-06-28 16:23:09  阅读:7763 次

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按照《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阎良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专家技术指导组于62日至623,对全区31家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进行了每3年一次的卫生保健综合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工作以书面督导的形式,将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给各园所,并出具了《西安市托幼机构卫生评估报告》,要求托幼机构必须认识到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并限期整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园所整改结束后,可重新提出评估申请,重新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