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对驻区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年工作督导检查
正值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努力维护辖区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新城区妇幼保健所于2012年11月12至29日期间对辖区59家学前教育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这次检查由新城区妇幼保健所副所长张玲带队。检查组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保健室与隔离室的设置、保健人员的资质、儿童健康保健工作的开展、儿童意外预防、食堂卫生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指导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