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开展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全年工作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保障集体儿童健康,提高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水平,防止冬季传染病发生,新城区妇幼保健所于2013年11月18日开始对全区62家托幼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
这次检查重点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制度、传染病的控制与管理、保健室和隔离室的建设、保健人员的配置与资质、儿童健康保健工作的开展、儿童安全、食堂营养与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新城区妇幼保健所接下来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准入与卫生保健合格证和保健人员资质复审工作。